本文目錄一覽:
- 1、留置權中債務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
- 2、留置人和留置權人
- 3、留置權人
- 4、留置權留置權人有哪些義務
留置權中債務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
權利:要求留置權人盡到善良管理人義務,妥善保管留置物,不得未經同意進行處分,債務得到清償后歸還留置物。
法律主觀:留置權人的權利: 留置標的物。在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 時,債權人就可以留置標的物,拒絕債務人交付標的物的請求。 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應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請求償還費用。
法律主觀:留置權 人的權利有: (1) 債務人 不履行債權時,留置權人有權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2)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 孳息 ,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留置人和留置權人
1、法律主觀:留置權對留置權人的效力,表現為留置權人的權利和義務,是留置權的主要效力。
2、法律主觀:留置權 人的權利有: (1) 債務人 不履行債權時,留置權人有權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2)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 孳息 ,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3、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債務人的財物,在由此產生的債權未得到清償以前留置該項財物并在超過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償時依法變賣留置財物,從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孳息,留置財產應相當于債務金額。
4、法律分析:留置人也就是指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債務人。留置權人是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費用的,其受益者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債務人。留置權人的權利有:留置物占有權。留置物孳息收取權。留置物的擔保范圍。
留置權人
1、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留置權人的主要義務有: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留置權人的權利 留置權人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幾項: ⑴留置物的占有權 留置權人對留置物有占有的權利,在其債權未受償前,得扣留留置物,拒絕一切返還請求。這是留置權的基本效力。
3、法律主觀:留置權人享有的權利有當債務人沒有履行到期債務的時候,留置債務人動產以及對其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已經合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當債務不履行到期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留置該動產并且優先受償。
4、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占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一)留置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二)留置財產為可分物的、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
留置權留置權人有哪些義務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留置權人的主要義務有: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留置權人的義務 保管留置物。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 民事賠償責任 。 返還留置物。
法律分析:留置權人享有的權利有:占有權;收取權;使用權;償還請求權;優先受償權等。留置物的保管義務;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義務;返還留置物等義務。
留置權的權利義務有,權利為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時候,可以留置動產并且優先受償的權利,義務對留置物的保管義務,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義務等。
留置權人收取孳息后,對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權,與原物成立的留置權一樣,具有擔保作用,可以用于優先抵償債權。
法律主觀:留置權對留置權人的效力,表現為留置權人的權利和義務,是留置權的主要效力。